教您快速查詢愛車檢驗時間
近日,公安部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、交通運輸部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(yōu)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》中,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(9座含9座以下,面包車除外)、摩托車檢驗周期作了進一步優(yōu)化調整。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,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(第6年、第10年),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,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。對摩托車,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(第6年、第10年),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。此次調整后,非營運小客車、摩托車在10年內,只需要在第6年、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,